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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章 败走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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罗西能一口气干掉这四个人,说到底还是因为他年纪小,被轻视了。

老虎咬兔子不会想到自己有可能被兔子一脚蹬掉几颗牙,小猫抓老鼠也不会考虑老鼠的爪牙。

可有时候,所谓的经验和阅历,往往才是最能骗人的,骗死人不偿命。

罗西看上去不过是十三四五岁的少年,穿着一袭月白的头蓬,碎短的头发,白白净净,一点也不像凶神恶煞。即使他拎着一把单手剑,光头大汉以及他身边的喽啰,只以为这是一种反抗,而不是威胁。只有刀剑加身,小命不保的时候才明白,原来自己看走了眼。

光头大汉上前两步,地上的四人已经没了气息。人要说皮实也皮实,要说脆弱也的确挺脆弱的。如果不考虑攻击到要害,人的忍耐能力和抗击打能力相对而言还是十分突出的。要说脆弱呢,一根树枝就能要了人的小命。

他用脚在一人手背上轻轻一踩,那人因为生死之间的大恐怖而紧紧攥着长匕首(比单手剑短一些,有一尺多一些)的手,突然松开,五指如钩。人死短时间里肢体末梢就会僵硬,很多战场上的老兵都知道,战后处理战场时,碰到那些武器被手紧紧握住的,一般都是用刀剑直接砍掉拇指,否则一时间很难拿出来。

光头大汉也是有门道的人,他这一脚踩的很妙,正好踩到了关节的节点。他脚尖挑着长匕首用力一提,长匕首顿时腾空,他伸手一抓,将长匕首抓在了手中。

能混到他这个地位的帮派成员,没有几个是安安稳稳升上来的。

这是一个人命不值钱的乱世,价格最贱的就是人,人贩子手中的人往往还不如一只纯血的狗更值钱。

不知道经历多少场厮杀,他终于脱颖而出,成为了帮派的一个小头目,坐镇格林小镇,成为这一亩三分地上说一不二的主。

残酷的经验告诉他一个道理,当有人向你龇牙的时候,一定要干掉他。因为仁慈会被当做懦弱,慈悲也会被人看成虚弱,呲牙的很快会露出爪牙,更多的人也会扑过来,只有干净利落的干掉一切对自己有威胁的人,自己才能更好的生存下去。

光头大汉已经没有了之前的轻视,他是打手出生,对刀剑比其他人更在行一些。他看得出罗西的力气很大,也有一些技巧,不过经验太少。他未来或许可能更厉害一些,不过他的命运,也就到今天为止了。

他压低了身体让重心更低一些,方便在格斗中快速的转移方向和灵活的闪避,左手手腕处有一个半尺长的虎牙护腕,格挡在身前,保护自身。右手擒着长匕首拉在身后,方便挥砍。浑身的肌肉猛地一绷紧,双腿用力一蹬,居然抢先出手。

长匕首从下而上的撩过去,这种打法很难破解,只能防御。因为撇手的关系,不太好挡。

罗西单手剑横在腰间,身体微微后缩。

光头大汉一定没有看过古惑仔电影,小郑当年也是靠这种倒八刀法打遍天下无敌手。不过这招并非不能破,无非就是比谁更狠罢了。

光头大汉第一招被挡住,他也不气馁,反手又是由下而上的反抄。可他突然瞪大眼了眼睛,因为罗西也和他使着同样的一招,由下而上,冰冷的剑刃上透着幽冷的寒芒,光头大汉的肚子上的皮肤起了一层鸡皮疙瘩。如果有杀手在此,一定会感叹光头大汉的确是一个人才,因为这种鸡皮疙瘩是面对杀气时人体产生的一种感应。

经过训练的人被人拿着火药武器在暗中瞄准的时候,往往会心生感应,就是这种感觉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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